党委巡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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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巡察办公室职责任务

  (发布于:2023-01-05 )

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党委巡察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是学校党委工作部门,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向学校党委、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承担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校内巡察的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中央、上级巡视机构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的建议措施,起草领导小组呈报上级巡视机构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请示、报告;

(二)传达并推动落实学校党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研究提出学校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的建议,统筹推进院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三)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起草会议文件,对学校党委、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建立巡察组长人员库和巡察干部人员库,实行动态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选配巡察组干部,提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方案,组建巡察组;

(五)统筹推进巡察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等各环节工作,协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单位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审核、指导发布有关信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七)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承担指导督导巡察组工作推进和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的职责

(一)组织筹备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

(二)组织筹备阶段汇报会,适时进行组办会商,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研究工作,针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研商,加强巡察组之间的协同交流;

(三)对巡察报告撰写进行指导把关,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审议巡察情况报告,向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等材料,对巡察组移交、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立卷归档;

(四)组织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方案、整改清单、整改报告和整改台账等材料,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向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

(五)梳理汇总领导小组听取情况汇报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和被巡察党组织有关问题,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强化日常监督和职能监督,共同督促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做好有关巡察整改工作,形成监督合力;

(六)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的相关制度机制,组织筹备巡察整改实效督查,会同巡察组适时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七)需要指导督导的其他事项。

三、承担为校内巡察开展提供全面服务和保障条件的职责

(一)筹办提供巡察组工作开展必需的办公设备、文件文档,协助调取有关巡察档案材料,商请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财经制度,审核报销巡察组巡察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的沟通联系,规范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准备配合工作,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三)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对巡察工作规律性认识,探索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巡察办党支部建设,与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开展联学联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强化作风建设,为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提供政治保证;

(五)结合实际提供巡察工作开展所需的其他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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